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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立医疗: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
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
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
了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监事会现将 2018 年度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具体内容如下:
    1、2018 年 3 月 30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公司《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9)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开展 2018 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3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公司《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3、 2018 年 8 月 3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
   (1)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定《员工免息贷款管理规定》的议案。


    4、2018 年 8 月 10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
    (1)《关于威尔逊及和一医疗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6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一
项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18 年 10 月 30 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18 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
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18 年度的
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本
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
进行定期审计等方式,对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强化了
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
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报表真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
关财务规章制度,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无损害公司
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
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
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度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
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特此报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