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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安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达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4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将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
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通知
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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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会[2019]16 号通知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租赁准则
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的要求对合
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修订通知》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

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通知》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
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和新金融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
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

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二)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将原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
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
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
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
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

和列项目。
   三、审批程序
   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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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
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
[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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