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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和药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01-0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同和药业
保荐代表人姓名:聂敏                   联系电话:13810580033
保荐代表人姓名:罗洪峰                 联系电话:1330138302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聂敏、张锋、李升军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9 年 6 月至 2019 年 11 月
现场检查时间: 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规则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三会”运作资料;
了解公司管理层的任职情况;查询公司股权结构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对公司实际控
制人、部分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人员的任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及内
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部审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
市公司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    √
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    √
板上市公司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告文件、相关“三会”运作资料,对信息披露部门负责人
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告文件、相关“三会”运作资料,查阅大额关联方资金往
来凭证及相关内控记录文件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首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
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对公司部分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同行业分析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环境,访
谈管理层相关人员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告,访谈相关人员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大额资金往来、重大合同文件;对公司高管、相关财务人员
进行访谈;浏览相关行业报道、了解公司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资
料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针对(二)内部控制第 7 条款;(五)募集资金使用第 3、4、5、6 条款说明:公
司所有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前已全部用完且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所以上
述条款在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为不适用。
    针对(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第 4、5、6、7、8
条款说明:公司在现场检查期间无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所以上述条款为不适用。
    针对(六)业绩情况第 1、2 条款说明: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较上年
同期增加 50.09%;净利润同比增加 59.75%。业绩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主要原因是公
司产能有较大幅度提高,销售增长势头良好。部分产品的市场份额与销售数量有明显
上升,销售收入与净利润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
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聂   敏




                   罗洪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