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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扬帆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5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08 月 26
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
开 48 小时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由董事会秘书主持。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
修订;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进
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
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