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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和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23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与深圳市博格斯通信
技术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与英特尔及其附属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深圳市博格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
英特尔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
照市场交易原则公正、合理地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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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宁)


        二О 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韦传军)


        二О 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