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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和通: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12-05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19-095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由公司控股股东为上述银行授信事
宜提供关联担保,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概述

      1、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
期限一年,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张天瑜先生提供不超过
10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授信明细预计如下:
                                    授信额度
序号          银行名称                              担保方式       授信期限
                                 不超过(万元)
  1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           10000       法定代表人个人     一年
  2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USD1000      法定代表人个人     一年
  3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10000       法定代表人个人     一年

  4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10000       法定代表人个人     一年

  5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           10000       法定代表人个人     一年

  6        星展银行深圳分行          USD1000      法定代表人个人     一年

  7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10000       法定代表人个人     一年

  8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10000       法定代表人个人     一年
  9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10000                  无           一年

 10          其他商业银行                25000            法定代表人个人     一年

 11          其他商业银行                10000                  无           一年



      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方式及用途等以公司与商业银
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贷、银承、票据
贴现、商业承兑汇票等。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凭
证等各类法律文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天瑜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4.84%。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
担保的金额与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
于支付担保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公司的上述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发展,且此次
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积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张天瑜先生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交易类型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深圳市广和通无
关联担保     张天瑜                          50,000,000.00      2017.07.20   2020.07.20
                        线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和通无
关联担保     张天瑜                              5,000,000.00   2018.2.12    2021.2.12
                        线通信软件有限
                         公司
                     深圳市广和通无
关联担保   张天瑜    线通信软件有限    12,000,000.00   2018.04.20   2021.4.16
                         公司
                     深圳市广和通无
关联担保   张天瑜                      73,000,000.00   2018.04.20   2021.4.16
                     线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和通无
关联担保   张天瑜                      80,000,000.00   2018.04.17   2021.4.16
                     线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和通无
关联担保   张天瑜                     100,000,000.00   2018.01.26   2021.01.25
                     线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和通无     5,000,000.00
关联担保   张天瑜                                      2018.02.01   2021.01.24
                     线股份有限公司         (美元)
                     深圳市广和通无
关联担保   张天瑜                      80,000,000.00   2018.03.27   2022.03.29
                     线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和通无     8,800,000.00
关联担保   张天瑜                                      2019.03.19   2022.03.18
                     线股份有限公司         (美元)
                     深圳市广和通无
关联担保   张天瑜                     200,000,000.00   2019.02.13   2022.02.11
                     线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和通无
关联担保   张天瑜                      80,000,000.00   2019.06.18   2023.06.17
                     线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广和通无
关联担保   张天瑜                     100,000,000.00   2019.07.10   2022.07.09
                     线股份有限公司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暨实际控制
人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担
保的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现有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积极拓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天瑜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
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
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保荐机构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董事会材料及独

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
常经营活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
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对此项议案回
避表决,非关联董事投赞成票;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
意见。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 一九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