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9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18-060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6]2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中小投
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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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28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8 号环球
广场 18 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26 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体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6,30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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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 52.988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6,30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875%。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
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9 人,代表股份 2,68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63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
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11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719%;反对 2,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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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的 0.028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682,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吴体芳先生回避表决。关联股东许美珍女士未出
席股东大会,亦未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6,30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7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682,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55%;反对 2,0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韵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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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德艺文
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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