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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透景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6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变更财务报表格式的独立意见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合并财务报
表的列报项目,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
调整。本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财
务报表格式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喻立忠                余   颖               吴健民




                                                  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