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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通智控:关于公司资产抵押贷款暨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19-087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抵押贷款暨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2 日(欧洲中部时间),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
通智控”、“上市公司”或“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CORE Mainstream Luxemburg
S.a.r.l(以下简称“CORE 卢森堡公司”)、CORE Mainstream Germany GmbH(以下
简 称 “CORE 德 国 公 司 ” ) 与 Heitkamp & Thumann KG 及 其 关 联 企 业 Westfalia
Metallschlauchtechnik Verwaltungs-GmbH、Westfalia Grundstücks-GmbH & Co. KG
(以下合并简称“H&T 集团”或“交易对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及资产
购买协议》(以下简称“本次协议”)。
    根据《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公司及 CORE 卢森堡公司、CORE 德国公司作为收
购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H&T 集团旗下的 Westfalia Metal Hoses Group 相关的
股权资产及非股权资产。
    2019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5 月 6 日、5 月 20 日、6 月 3 日、6 月 18 日、7
月 2 日、7 月 16 日、7 月 30 日、8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公告编号:2019-054)、(公告编号:2019-059)、
(公告编号:2019-061)、(公告编号:2019-065)、(公告编号:2019-067)、
(公告编号:2019-072)、(公告编号:2019-073)、(公告编号:2019-077)。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根据签署的《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上市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前向
Heitkamp & Thumann KG 支付了本次协议约定的 250 万欧元款项,并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取得了中国银行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具有约束力的融资承诺。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签署了《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的首次修订协议》,双方同意将原定
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前提供融资银行的书面证明,证明融资银行要求的条件已满足的
期限延后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19 年 6 月 3 日签署了《股权
及资产购买协议的第二次修订协议》,双方同意将原定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前提供融
资银行的书面证明,证明融资银行要求的条件已满足的期限延后至 2019 年 6 月 7 日。
上市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31 号、2019 年 6 月 6 号将中国银行出具的《融资条件履
行情况函》发送至交易对方。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 10 号)(以下简称
“重组问询函”),针对重组问询函中的问题,公司组织交易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做
了逐项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详见 2019 年 5 月
13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修订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已通过了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发改委
等主管审批部门的备案手续。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
介机构已完成境外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现场工作。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收
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
业板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 14 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针对重组
问询函中的问题,公司组织交易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做了逐项回复,并对本次重大资
产购买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详见 2019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目前已与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签订此次
重大资产购买所需贷款的相关贷款、保函以及其他授信业务的合同,并将依据合同条
款办理相应手续和提款。


    三、本次贷款抵押资产情况
    公司以自有土地和房产进行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 55333.6 平方米,房产总建筑
面积 38660.3 平方米,用于抵押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 11822.4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用于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具体情况如下:

                                     所有权/使用权归属 (权
   抵押物名称           面积                                            所在地
                                           利凭证号码)
                                      杭余出国用(2015)第 101-
       土地         31540.1 平方米
                                               1578 号              杭州余杭经济技
       厂房        10684.66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字第 16490154 号     术开发区昌达路
       厂房         4410.88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字第 16490155 号        122 号
       厂房         5343.31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字第 16490157 号

       土地         23793.5 平方米    杭余出国用(2015)第 102-
                                               1573 号

       厂房         247.74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更字第 15434223 号

       厂房         590.46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更字第 15434224 号

       厂房         135.75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更字第 15434225 号
                                                                    杭州余杭经济技
       厂房         1549.8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更字第 15434230 号
                                                                    术开发区振兴东
       厂房          29.64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更字第 15434231 号
                                                                        路 12 号
       厂房         4624.62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更字第 15434232 号

       厂房         4022.67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更字第 15434233 号

       厂房         854.94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更字第 15434234 号

       厂房         5609.28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更字第 15471786 号

       厂房         556.55 平方米    余房权证余更字第 15471787 号



    上述贷款事项已经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5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四、风险提示
    本次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将持
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