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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元智慧: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2018-02-13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范熊熊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范熊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辞职后范熊熊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
    范熊熊先生担任公司监事的原定任期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为止。因范熊熊
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范熊熊
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范熊熊先生将继续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
和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熊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杭州盈沛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143,3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5%,
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
    范熊熊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在本
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范熊熊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股东承诺,范熊熊先生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遵守《公司法》
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范熊熊先生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