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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元智慧: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300645           证券简称:正元智慧         公告编号:2018-087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杭州正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正元”)提交的《关
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提议及承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杭州正元

提议理由:杭州正元基于对公司 2018 年前三季度业绩报告披露业绩的分析及自身
对公司 2018 年第四季度盈利水平的判断,考虑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金
较为充足且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等因素,提出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并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1.50                     9

                   拟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分配总额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9 股。




                                       1/4
                 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提示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
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
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2)公司 2018 年年度业绩预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14 日发布在
巨潮资讯网的《2018 年年度业绩预告》。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截至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预披露前 6 个月内,提议
人杭州正元、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未发生变动。
    2、本预案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正元,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陈坚先
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琳女士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首发限售股,本次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仍处于限售期内,无减持计划。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未收到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及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 6
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2/4
    1、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
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发
生变化,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公司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及后 6
个月内均不存在限售股解禁或限售股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
人意见,尚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最终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杭州正元提交的《关于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
司董事长陈坚,董事陈英、黄金明、陈根清、JAY TSAI CHIEN CHOU、朱加宁、
童本立 7 名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并达成一
致意见: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
配,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
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
动资金短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
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时也并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
合理诉求。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以上 7 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开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正元、实际控制人陈坚承诺在公司
股东大会开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投赞成票。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字盖章的提案原件及相关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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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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