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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元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3  

						              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
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3、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1、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
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3、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正元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                 、

                      潘利华             朱加宁           童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