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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星云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刘宁                   王振光                   罗妙成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