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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园林: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6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19-008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 136 号西溪世纪中心 2 号
  楼南楼 5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
  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4 日—2019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4 日 15:00—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何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90,604,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78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90,56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75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3,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29,484,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03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9,440,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0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3,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3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
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1%;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90,5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25%;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 29,4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42%;反对 4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胡铭煜、杨潇涵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所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