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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龙照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9-023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汉鹏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了股东权益、公
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监事会 2018 年年度的工作情况。
    《 2018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
真实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予以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2018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7,350,448.29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51,720,448.8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5,172,044.89
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548,403.99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
配利润 151,248,158.80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97,796,562.79 元。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 107,351,6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12,882,192.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关 于 2018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
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
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形。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
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监事会同意 2019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综
合授信。上述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票据等银行授
信业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其中拟向兴业银行漳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3.5 亿的综合授信,向其余
各银行申请不超过 1.5 亿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该授信
额度期限自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
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就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授信期限内,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
银行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授信、贷款等融资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
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项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 现 金 管 理 的 公告 》 具 体 内 容 见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公
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通
过该项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的新金融
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
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的财务审计工作。为此,
拟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
    《 关 于 续 聘 2019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公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