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照明: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9-032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
拟对控股子公司悦森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森照明”)进行
增资扩股。悦森照明拟增加注册资本,包括各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以及太龙照明以 1,200 万元增加对悦森照明的投资。增资完成后,悦森照明注册
资本为 1,1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72.73%的股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
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
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14 年 1 月 25 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实收资本:5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堡路 38 号 2 幢 2 层 203-47 室
主要经营地:上海市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公司持有其 70.00%的股权,管理团队李立文、王嘉和郭永华分别持
有其 17.00%、8.00%和 5.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悦森照明主要从事商业照明的设计、研发和销售业
务;悦森照明在高端品牌服饰、餐饮等领域,以差异化的品牌形象拓展商业照明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2017 年度 2018 年/2018 年度
总资产 2,188.03 3,742.75
净资产 1,126.35 1,938.99
营业收入 3,722.02 6,120.29
净利润 501.42 812.64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方案包括悦森照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以及太龙照明增
加对悦森照明的投资两个方面。增资完成后,悦森照明注册资本为 1,100 万
元,太龙照明持有悦森照明 800 万元出资,持股比例为 72.73%。
(1)悦森照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悦森照明以未分配利润 625 万元向股东按比例分配,其中,李立文等管理
团队以其税后分红金额合计 150 万元向悦森照明出资,太龙照明以 350 万元(部
分分红金额)同比例向悦森照明出资,增加价格均为 1 元每注册资本。未分配利
润转增前后,悦森照明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金额 转增注册资本金额
股东名称
所得税前 所得税后 金额 比例
太龙照明 437.50 437.50 350.00 70.00%
李立文 106.25 85.00 85.00 17.00%
王嘉 50.00 40.00 40.00 8.00%
郭永华 31.25 25.00 25.00 5.00%
合计 625.00 587.50 500.00 100%
(2)太龙照明增加对悦森照明的出资
太龙照明以 1,200 万元货币资金增加对悦森照明的出资,增资价格为 12 元/
注册资本,其中,100 万元计入悦森照明注册资本,1,100 万元计入悦森照明资
本公积。悦森照明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增资完成后,太龙照明合计持有悦森照明 800 万元出资,持股比例为
72.7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未分配利润转增前 未分配利润转增后 太龙照明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太龙照明 350.00 70.00% 700.00 70% 800.00 72.73%
李立文 85.00 17.00% 170.00 17% 170.00 15.45%
王嘉 40.00 8.00% 80.00 8% 80.00 7.27%
郭永华 25.00 5.00% 50.00 5% 50.00 4.55%
合计 500.00 100% 1,000.00 100% 1,100.00 100.00%
三、本次增资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增资方案中,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部分,各股东以未分配利润同
比例出资,增资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太龙照明单方面增加对悦森照
明出资部分,增资价格为 12 元每注册资本,对应悦森照明增资前 1.2 亿元整体
估值。
近年来,悦森照明紧紧围绕高端商业照明市场,不断提高公司的专业化设
计能力和全方位综合服务能力,主营业务快速发展趋势,2018 年净利润达
812.64 万元,2016-2018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48.40%和
77.89%。
本次增资定价参考了悦森照明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由包括公司在
内的悦森照明各股东协商确定,定价合理。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悦森照明现有资本规模较小,限制了其参与部分大型项目的投标和业务规
模的扩张。通过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和公司增资,扩大资本规模,有利
于提升悦森照明综合竞争力,促进其主营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
利润水平。
完成本次增资后,悦森照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的 范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
东权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