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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天鸿: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6-20  

						           山东世纪天鸿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山东世纪天鸿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公司名称能进一步反映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
未来发展定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审议程序合法,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公司
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内容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乃孝、王全国、杨文轩




                                       山东世纪天鸿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