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7-10
证券代码:300654 证券简称:世纪天鸿 公告编号:2018-032
山东世纪天鸿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0 日 上 午 9:30—11:30 , 下 午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9日下午15:00
至2018年7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志鸿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人,代表股份85,579,75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17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
人,代表股份85,185,1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3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394,65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
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8%。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7人,代表股份
6,619,75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7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563,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5%; 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03,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7.7157%; 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563,0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5%; 反对1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李侠辉律师、朱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世纪天鸿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