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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7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情况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
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最终以
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
续贷、结算前风险等。授信期限为 1 年至 5 年(以银行批准的实际授信期限为
准)。上述公司贷款可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厂房、土地等进行抵押担保或以公司所
持有的子公司股权等进行质押担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
需求而定(最终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恒”)顺
利获得金融机构融资,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江苏阳恒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此额度内,具体由江苏阳
恒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对应选择金融机构及金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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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在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
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
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
押、质押担保的议案》不再执行。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如皋市长江镇(如皋港区)香江路 8 号

    成立日期:2001 年 7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胡建康

    注册资本:934.81782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硫酸、三氧化硫(抑制了的)的生产;危险化学品销售(按《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江苏阳恒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江苏阳恒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比例

      1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80.00%
      2                   南通大伦化工有限公司               6.34%
                                         2
     3                              程小敏                              6.09%
     4                              费望东                              2.03%
     5                              陈建平                              0.68%
     6                              周一峰                              0.68%
     7                              唐然坤                              0.54%
     8                              尹志强                              0.54%
     9                              王少华                              0.54%
     10                             管祖明                              0.54%
     11                              程迅                               0.54%
     12                              孙洁                               0.27%
     13                             谢祖君                              0.20%
     14                             蒋志军                              0.20%
     15                             查晓东                              0.20%
     16                             潘亚春                              0.20%
     17                             徐建增                              0.20%
     18                             王小弟                              0.20%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997.79                      8,654.60

          净资产                    9,361.12                       5,939.06

          负债总额                  2,636.67                       2.715.5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380.81                       1,399.58

           项目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17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295.96                      10,764.73

          利润总额                    37.39                         578.32
          净利润                      28.04                         395.41

   注:1、上表中,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阳恒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3、上表数据为江苏阳恒(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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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为信用担保,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
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
担保金额,具体授信额度及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担
保协议的签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本次公司为江苏阳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
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
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
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提高公
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
有较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提高公
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
较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4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等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江苏阳恒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2.4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为 10,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2.42%。公司及子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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