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晶瑞股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05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5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
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5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
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
会议于2019年6月4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天舒先
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19年6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3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人,代表股份数84,358,468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70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
代表股份数71,202,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02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
人,代表股份数13,156,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6882%。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共2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356,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2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9,285,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99.9881%;反对2,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356,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2,2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9,285,8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99.9881%;反对2,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珍燕、郑贤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