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7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
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决定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根
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进展的需要,以及为了保障募投项目后续的资金需求。本次
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内容、审议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鑫
2020 年 1 月 17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屠一锋
2020 年 1 月 17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 泉
2020 年 1 月 1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