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9-28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7-06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
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17年9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2017年10月16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
1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7年10
月15日15:00至2017年10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0 月 11 日(星期三)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翔海路 19 号公司 1#楼 4F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公告》。
2. 关于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
3.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负责审议和修改本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
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6)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4. 关于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弘汉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弘汉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
议案
关于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 √
49%股权的议案
2.00 关于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的议案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3.00 √
案
4.00 关于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弘汉增
5.00 √
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的, 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证券账
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厦门翔安火炬高新区翔海路 19 号弘信电子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纪小露
联系电话:0592—3160382
传 真:0592—3155777
电子邮箱: hxdzstock@fpc98.com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火炬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
邮政编码:36110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57”,投票简称为“弘信投
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累计投票提案,无互斥提案,也不存在分类表决提案。对议
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本人(本公司)对列入本次会
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如下(明确表示“赞成”、“弃权”或“反对”的意
见,如不作具体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受托人有权在本
委托书确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备注 赞成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现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 √
1.00
司 49%股权的议案
关于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的 √
2.00
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
3.00
的议案
√
4.00 关于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弘 √
5.00
汉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的均为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会会议
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的股东账号:
委托人的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3: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或身份证(自然
人)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股)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人(如有)姓名
代理人(如有)身份证
股东签名
登记日期
注:股东名称须与名册上所载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