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和接受实际控制人现金赠与的核查意见2018-01-1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和接受实际控制人现金赠与的核查意见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电子”或“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接受实际控制
人现金赠与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接受实际控制人现金
赠与的有关事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兴业证券”)作为弘信
电子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要求,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事项概述
(一)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预 2017 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
计交易金额 发生金额*
厂房租赁等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80.00 39.50
采购商品、接
采购胶纸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6.42
受劳务
接受劳务 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 27.35
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 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 184.15
其他日常关联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
融资租赁 5,000.00 -
交易 其控股子公司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60,000.00 26,913.07
为公司担保 司、李强
部分董监高 - 8,372.17
*2017 年实际发生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统计数据,尚未经审计。
(二)接受实际控制人现金赠与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拟将其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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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获的收益共计 107.79 万元赠与公司,该赠与为单方面赠与,不附带其他条
件并不可撤销。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交易的说明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该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江苏弘信华印电路
1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科技有限公司 35%股权,基于谨慎性原则将
其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基于谨
2 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曾担任其董事;自
3 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月起李强先生不再担任其董事。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曾担任其董事;自
4 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起李强先生不再担任其董事.
5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担任其董事
6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7 李强 公司实际控制人
(一)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77 万元 成立时间 2008 年 1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 赵晶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670991261W
住所 镇江市润州工业园区戴家门路西侧
主营业务 印制电路板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等
关联交易说明 2018 年公司拟继续承租其厂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合营方(即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不为关
联方,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将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向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承租厂房系因生产经营需要,延续以前年度的租
约。
(二)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10 万美元 成立时间 1996 年 7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 赵晶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07362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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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春光路 99 弄 18 号 1 幢 403 室
主营业务 生产印刷线路板及插件,销售自产产品。
关联交易说明 2017 年度公司接受其提供的劳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合营方(即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其控
股股东不为关联方,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将镇江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2018 年,公司预计不会与上海华印电路板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三)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510.4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4 年 12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 易荣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69253672B
住所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山边路 389 号
主营业务 各类光电膜器件、视窗镜片产品的生产、销售
关联交易说明 2017 年度公司向其采购胶纸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曾担任厦门恒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坤股份”)的董事;自 2017 年 1 月起,李强先生不再担任其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恒坤股份自 2018 年 1 月起不属于公司关联
方。
2018 年,公司预计不会与恒坤股份发生关联交易。
(四)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730.5599 万 成立时间 2014 年 4 月 23 日
法定代表人 TIEER GU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01326151H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龙东大道 3000 号 5 幢 202-01 室
主营业务 集成电路芯片、软件、电子产品等的研发和生产
关联交易说明 2017 年度其向公司采购 FPC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曾担任其董事,自 2017 年 3 月起,李强先生不再担任
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
自 2018 年 3 月起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2018 年,公司预计不会与上海箩箕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五)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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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2,130 万美元 成立时间 2008 年 8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王志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17883197G
住所 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 68 号 501 单元
主营业务 融资租赁
关联交易说明 2018 年公司预计将与其发生融资租赁业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控股股东董事杨真真担任其董事。
(六)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6,342 万元 成立时间 1996 年 10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 李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2601355509
住所 厦门市湖里区江头台湾街 291 号 608 单元
主营业务 创业投资
关联交易说明 主要系弘信创业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获得授信提供担保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对公司的现金赠与系无偿性的赠与行为,公司无需支付
对价。以上关联交易均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价格按以下方式确定:
(1)各项商品采购、劳务采购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的服务或
商品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2)销售商品的价格不偏离任何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商品的价格,基于
同一报价机制收费;
(3)融资租赁的费率基于市场行情确定,与其他独立第三方给予的融资租
赁费率相当;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对公司的现金赠与系无偿赠与,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除此之外,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决策程序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现金赠
与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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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上
述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弘信电子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接受实际控制人现金赠与的议案》,
独立董事均明确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关联交易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保荐机构对弘
信电子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接受实际控制人赠与收益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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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和接受实际控制人现金赠与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小 琛 李 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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