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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蓝软件: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05-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19]A0258号



致: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及北京科

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科蓝软件”)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国枫律

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科蓝软件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

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和《股东大会规则》第五

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科蓝软件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集。
2019年4月25日,科蓝软件在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
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前述通知载
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
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会议的投票方式、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
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地址及联系人等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于2019年5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经查验,科蓝软件董事会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科蓝软件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并已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蓝软件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由科蓝软件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集
并发布公告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科蓝软件董事会。

    2.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并经合理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77,330,777股,占科蓝软件股份总数的
38.38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统计5人,代表股份8,100股,占科蓝软件股份总
数的0.0040%。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有科蓝软件部分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蓝软件章程的规定,资格合法有效。

                                   2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科蓝软件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
所列出的各项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6,177股,反对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6,177股,反对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6,177股,反对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6,177股,反对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特
别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6,177股,反对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6,177股,反对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 2019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6,177股,反对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特
别决议)
                                   3
    本项议案关联股东王安京、宁波科蓝盛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
避表决。经表决,同意股份3,817,953股,反对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3%,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6,177股,反对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0) 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
回购价格的议案》(特别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6,177股,反对2,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特别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1,177股,反对7,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特别决议)
    1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0,777股,反对8,1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经表决,同意股份 77,330,777 股,反对 8,1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经表决,同意股份 77,330,777 股,反对 8,1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04 募集资金总额
    经表决,同意股份 77,330,777 股,反对 8,1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05 发行数量
    经表决,同意股份 77,330,777 股,反对 8,1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06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4
    经表决,同意股份 77,331,177 股,反对 7,7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07 限售期
    经表决,同意股份 77,331,177 股,反对 7,7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经表决,同意股份 77,331,177 股,反对 7,7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09 上市地点
    经表决,同意股份 77,331,177 股,反对 7,7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10 募集资金用途
    经表决,同意股份 77,331,177 股,反对 7,7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2.11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经表决,同意股份 77,331,177 股,反对 7,70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特别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1,177股,反对7,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特别
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1,177股,反对7,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特
别决议)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1,177股,反对7,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1,177股,反对7,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5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1,177股,反对7,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1,177股,反对7,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1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股份77,331,177股,反对7,70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0%,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本次股
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科蓝软件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
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科蓝软件董事签署。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蓝软件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蓝软件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科蓝软件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6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




                                      负 责 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付立新




                                                      许桓铭




                                                  2019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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