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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2018-01-27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意见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全体监事认真阅读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行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况。
    2、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46,474.9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6,474.95 万元。。




                               全体监事:陈永平、何晖、陈顺方
                                              2018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