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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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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尽职调查,对鹏鹞环保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8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资金
安全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品种为保本型投资产品。拟购买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同时不影响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运营。
    (四)投资期限
    投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
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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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资保本型投资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
关注和分析投资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投资产品收益的因
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
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
质押;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
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
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
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
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投
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决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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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事项
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
品事项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在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计
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内控措
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鹏鹞环保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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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袁成栋               黄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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