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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2018-03-29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3 号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8,000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0,4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64,749,500.0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天衡验字(2018)00001 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丁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88,348.69 万元,决定以募集资金 46,474.9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46,474.95 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出具了《关于鹏鹞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中天运[2018]
核字第 90009 号)。2018 年 1 月 26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
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补
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在募投项目上,累计投
入人民币 66,474.95 万元。除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961,657.00 元外,
不存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及临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根据《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第 6.4.8
条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
者全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表同
意意见程序,因此根据经营需要,公司近日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
入 961,657.00 元转入公司正常流动资金专户,并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
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科技
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丁蜀支行签署
的三方监管协议自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