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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04-09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4 号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一”)及子公司西宁鹏鹞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原告二”),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就与西宁市水务
局、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之间特许经营合同纠
纷,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4 月 3 日受理
该案件,公司近日收到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
青民初 40 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一: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二:西宁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西宁市水务局
    被告二: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三: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三立即向两原告支付剩余补偿款 4619.999443 万元并承担逾
期付款违约金暂计 3000 万元(以结算价 32903.7 万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标准,
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对上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
    (3)依法判令三被告支付原告代理费 120 万元及财产保全担保费。
           (4)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3、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6 年 4 月 8 日,两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及西宁市排水公司签订了《西宁市
      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终止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被告一、被告二
      需向两原告支付终止补偿款、水费合计 32903.70 万元。被告一、被告二于 2016 年
      5 月份向两原告支付了水费 4687.31 万元。之后原告二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了《西
      宁市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终止补偿支付补充协议》,约定剩余补偿款
      28216.39 万元应由被告三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给原告二。被告三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支付了补偿款 23596.39 万元,尚欠两原告转让款 4619.999443 万元及违约
      金未支付,三被告对上述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维护两原告合法权益,故向法
      院提起诉讼。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
      事项。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
      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列表如下:
序   原告/申   被告/被                           受理日    判决/裁定      审理/仲裁    审判/仲裁结
                          案由    标的额(元)
号     请人    申请人                              期      /裁决日期        阶段           果
               乌兰察
               布市集
     鹏鹞环                                      2017 年
               宁区碧                                      2017 年 5                    被告支付
     保股份              定作合                  3 月 13                  一审判决已
1              水蓝天             1,029,879.50             月 25 日(二                1,029,879.5
     有限公              同纠纷                  日(二                     生效
               污水处                                      审裁定)                        元
       司                                         审)
               理有限
                 公司
     黑龙江    长春鹏
     博通管    鹞水务    买卖合                  2017 年   2017 年 9                     被告支付
2                                 1,212,996.00                            调解已生效
     业有限    有限公    同纠纷                  4月5日     月5日                      660,000.00 元
       公司      司
               河南省
     宜兴泉
               绿阳环
     溪环保              定作合                  2017 年   2017 年 7                     被告支付
3              保工程             249,170.00                              判决已生效
     设备有              同纠纷                  5月8日     月 24 日                   223,063.00 元
               有限公
     限公司
                 司
               萧县鹏                           2017 年
                                                           2017 年 7
               鹞污水   合同纠                  6 月 29                   二审判决已
4    郑肖                        无(确认之诉)            月 31 日(二                  驳回诉请
               处理有     纷                    日(二                      生效
                                                           审判决)
               限公司                            审)
    青海省
               鹏鹞环                           2017 年    2017 年 10
    鹏程城
               保股份   不当得                  7 月 21     月 19 日      二审判决已     被告支付
5   建有限                        180,000.00
               有限公     利                    日(二      (二审判        生效       184,810.00 元
    责任公
                 司                              审)         决)
        司
    鹏鹞环     青海瑞
                                                2017 年                                  被告支付
    保股份     合铝箔   定作合                             2017 年 9
6                                3,332,607.54   8 月 23                   调解已生效   2,687,626.00
    有限公     有限公   同纠纷                              月5日
                                                  日                                        元
        司       司
    宜兴鹏     河南宏
                                                2017 年
    鹞阳光     盛建筑   定作合                             2017 年 11                    被告支付
7                                 875,000.00    9 月 28                   调解已生效
    环保有     有限公   同纠纷                              月 14 日                   880,000.00 元
                                                  日
    限公司       司
    鹏鹞环
                                                2017 年
    保股份     鄢陵市   定作合
8                                5,953,739.00   10 月 23      暂无         仲裁中          暂无
    有限公     住建局   同纠纷
                                                   日
        司
    宜兴鹏
    鹞阳光     山西汾
    环保有     西矿业
    限公司;    (集团)                         2017 年                                  被告支付
                        定作合                             2018 年 1
9   鹏鹞环     有限责            9,801,736.39   12 月 27                  调解已生效   9,908,600.00
                        同纠纷                              月 25 日
    保股份     任公司                              日                                       元
    有限公     高阳煤
    司(第三     矿
      人)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与西宁市水务局、西宁市湟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之间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中剩余补偿款已按公司既定
     的会计政策,按账龄足额计提坏账准备;逾期付款违约金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帐面尚未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
     密切关注该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青民初 40 号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