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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与农安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2018-04-19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8-027 号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农安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有关投资项目的建设内
容、投资额度、建设期限、投资进度、优惠政策等方面尚需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签订的协议对公司短期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
有不确定性。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与农安县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号),披露拟
在近期与农安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就利用秸秆等有机固废生产有机(类)
肥项目签订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已与农安县人民政府签署了上述合作协议。公司拟采
用自身在有机固体废弃物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方面的优势技术,在农安县人民政府辖
区内投建利用秸秆,添加畜禽粪便、病死畜禽水解液及污泥等其他有机类固废作为
辅料,生产有机肥、微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料、(全元)生物有机肥料、
土壤改良剂、营养土和栽培基等有机(类)肥料的项目。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为农安县人民政府。农安县隶属吉林省长春市,位于松辽平原腹地,
全县幅员 5400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 37.5 万公顷。全县辖 22 个乡镇,3 个省级工业
园区,3 个市级工业园区,377 个行政村,总人口 120 万,其中农业人口 90 万,是
全省幅员超过 700 万亩的 10 个县份之一,耕地超过 500 万亩的唯一县份,人口超过
百万的 3 个县份之一,数据摘自农安县人民政府网站(www.nong-an.gov.cn/zjna.htm)。
    目前,农安全县粮食产量稳定在 70 亿斤以上的阶段性水平,每年产生可供加工
转化生物质原油的玉米芯 120 万吨以上、玉米秸秆 300 万吨以上。
    公司与农安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3、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合作框架,不构成
法律责任和正式承诺,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协议后续履行过程中若涉及实际资金投入的,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
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公司投入该项目的金额的大小履行
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通过设立全资孙公司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鹏
鹞”),利用自有资金投入 4000 万元,并由吉林鹏鹞负责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吉
林鹏鹞的设立已按其注册资金规模履行了相应的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利用秸秆,添加畜禽粪便、病死畜禽水解液及污泥等其他有机类固废作为辅料,
生产有机肥、微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料、(全元)生物有机肥料、土壤改
良剂、营养土和栽培基等有机(类)肥料。预计一期总投资额约为 2 亿元人民币,
通过分步投资、逐步实施后,项目总规模达年产能 30 万吨有机(类)肥料和产品,
具体建设约 100 个左右的秸秆收储点,10 个左右的有机肥初发酵基地,1 个年产能
30 万吨的有机肥类产品深加工厂。
    2、协议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积极争取该项目的现有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帮助乙方向各级政府争取
各项政策,申请各项补贴,协调各部门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方便,在力所能及的范
围内制定相关政策以支持该项目,并协助乙方宣传、推广乙方产品和技术。
    (2)乙方设项目公司,按国家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该
项目,尽责处理所涉及的农业废弃物及其他固废,并确保项目生产过程符合环保相
关要求。乙方投资的项目公司有权享受所有涉及该项目的现有及未来的国家及地方
政策和补贴。
    项目公司情况:本项目由吉林鹏鹞负责具体实施。吉林鹏鹞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鹏鹞环保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注册资金 4000 万元
人民币,主要从事有机肥、微生物肥研发、生产、销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正常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在有机固废的治理与资源化利用领域的拓展,
提高公司相关业务承接能力, 通过积累该类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有利于扩展公
司的整体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2、本次签订协议的项目首期投资额约为 2 亿元人民币(根据原料供应、收集情
况及产品销售情况分步投资及实施),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
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
方形成依赖。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仅作为推进本次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有关投资项目的实际建
设内容、投资额度、建设期限、投资进度、优惠政策等方面均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受项目建设周期、项目调整和市场因素影响,年产能 30 万吨有机肥类产品
并不完全等同于实际产量,具体实际产量和营业收入情况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
确认。
    3、协议履行过程中,法律、法规与政策变化、政府换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
都将影响协议的履行,存在由于项目内容调整导致协议中的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执
行的可能。
    4、协议履行过程中,存在项目实施和结果无法达到双方约定的合同要求,导致
项目延期或终止合作的风险。

    五、其他应披露的内容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监管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
及项目投资金额的大小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利用秸秆等有机固废建设年产能 30 万吨有机(类)肥项目合同书》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