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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2018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2018-04-27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7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决策
效率,2018 年度公司拟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其他日常经营需要时为
其提供对外担保,计划新增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 100,000 万元。其中为南通鹏鹞水
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8,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为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 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景德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
的担保额度,为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 2018 年新设、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
超过 5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将在以上担保总
额范围内由董事长按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的方案,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作适度调整。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并允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
限、签约时间并签署担保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逐
项审议。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公司章程》、《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
    1、南通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20 日
    (2)住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长青沙岛(知青村 23 组)
    (3)法定代表人:周志明
    (4)注册资本:17,484.74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城市供水厂的建设、经营(集中式供水)。(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南通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南通鹏鹞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82,337.48 万元,
负债总额为 30,067.9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841.3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138.44 万元,净资产为 52,269.57 万元;2017 年 1-12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17,120.68
万元,净利润 8,527.95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南通鹏鹞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83,425.30 万元,
负债总额为 29,441.0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256.8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819.47 万元,净资产为 53,984.26 万元;2018 年 1-3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3,734.66
万元,净利润 1,714.6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23 日
    (2)住所: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灯塔路
    (3)法定代表人:房国华
    (4)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5,847.24 万元,
负债总额为 5,448.5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5,448.55 万
元,净资产为 398.69 万元;2017 年 1-12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1.31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祁阳鹏鹞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7,199.71 万元,负
债总额为 6,601.21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601.21 万元,
净资产为 598.49 万元;2018 年 1-3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0.2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景德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 年 7 月 11 日
    (2)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西瓜洲菜地(南河护堤以北)
    (3)法定代表人:郭大文
    (4)注册资本:2,529.27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污泥资源化处置与处置后产品的
销售;污泥处置技术、再生资源技术、非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处置技术的研发、转让、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景德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景德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9,769.23 万元,
负债总额为 801.23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37.94 万元,
净资产为 8,968.00 万元;2017 年 1-12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1,614.98 万元,净利润
873.54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景德镇鹏鹞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9,891.33 万元,
负债总额为 768.4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87.72 万元,
净资产为 9,122.86 万元;2018 年 1-3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364.96 万元,净利润 154.8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 年 1 月 12 日
    (2)住所:周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一路南段
    (3)法定代表人:殷永军
    (4)注册资本:9,615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污水处理。
    (6)与本公司关系: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5,613.07 万元,
负债总额为 8,373.72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095.0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792.71 万元,净资产为 17,239.35 万元;2017 年 1-12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4,692.86
万元,净利润 1,966.92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周口鹏鹞水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5,818.41 万元,
负债总额为 8,214.84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925.1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735.62 万元,净资产为 17,603.57 万元;2018 年 1-3 月累计营业收入为 1,166.50
万元,净利润 364.2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12 日
    (2)住所: 吉林省农安县龙王乡街内乡卫生院东侧
    (3)法定代表人:伏虎
    (4)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有机肥、微生物肥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关系: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长春鹏鹞环保有限公司全
资子公司,后者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吉林省鹏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截至公告日,尚无
相关财务数据。
    6、当年新设、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具体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在确保稳健经营、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拟定方案并报董事长决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
度。在核定担保额度内,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具体融资情况决定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间,具体担保情况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有利于促进相关子
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
的发展和经营状况,被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此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
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18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 2018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授权的对外担保额度累计为 66,200 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事项),均属于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9.78%。
    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100,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44.98%,该担保额度仅针对 2018 年度为子公
司新增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前仍履行中的担保金额未包含在本次担保额
度之内。
    截止公告日,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其
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