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2018-04-27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8-039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
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
和资产价值,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拟对公司经营过程中
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本次核销应收款坏账 1,344,565.19 元。核销的坏账经公司审慎判断、全力追讨,
确认已无法收回。核销后,公司对上述的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并继续催
收款项。
    二、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资产的金额 1,344,565.19 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坏账事
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
重大影响。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对追讨欠款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对本次核销坏账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
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董事会关于核销资产的意见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
行清查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五、独立董事关于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
产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核销资产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
就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核销资产能真
实反映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