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 求,现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8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8.8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710,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 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45,650,499.99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64,749,500.0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000.00 元,资本公 积人民币 584,749,500.01 元。2018 年 1 月 2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 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 35,520,000.00 元(不含税 33,509,433.96 元)后的 余额 674,880,000.00 元分别汇入公司在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账户(账号 21910188000136535)352,720,600.00 元、招商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账户(账号 510902483310202 ) 112,028,947.17 元 、 交 通 银 行 丁 蜀 支 行 账 户 ( 账 号 394000691018018012508)210,130,452.83 元。2018 年 1 月 2 日,公司已将被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的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税额 2,010,566.04 元 从自有资金账户汇入交通银行丁蜀支行账户(账号 394000691018018012508)。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 字(2018)00001 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 2018 年 1 月 1 日余额 - 加:2018 年度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67,488.00 加:自有资金补充扣除的承销保荐费对应的增值税税额 201.06 2 项 目 金 额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6,474.95 减:支付剩余发行费用 1,214.1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96.17 减: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096.17 募集资金专储账户 2018 年 4 月 25 日余额 -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序 账户余额 开户行 账号 资金用途 号 (万元) 用于募投项目—长春市第三 招商银行宜兴支行营业 1 510902483310202 净水厂提标改造工程(BT 项 已销户 部 目) 用于募投项目—长春市第一 2 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 21910188000136535 已销户 净水厂改扩建工程(BT项目) 3 交通银行无锡分行 394000691018018012508 补充流动资金 已销户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 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分别于江苏银行无锡科技支行、招商银行宜兴支行营业部、交通银行丁蜀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保证专款专用。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3 募集资金总额 66,474.95 2018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474.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截至目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 前投资 截至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目前 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项 调整后投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进度 2017 年 达到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可使用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3) 末累计实 预计 总额 金额(2) 状态日 重大变 部分 = 现的效益 效益 期 化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长春市第一净水厂 2015 年 改扩建工程(BT 项 否 35,272.06 35,272.06 - 35,272.06 35,272.06 100.00% 6 月 30 8,841.22 是 否 目) 日 长春市第三净水厂 2015 年 改扩建工程(BT 项 否 11,202.89 11,202.89 - 11,202.89 11,202.89 100.00% 10 月 29 4,466.60 是 否 目)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 20,000.00 100.0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6,474.95 66,474.95 20,000.00 46,474.95 66,474.95 1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无 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无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2018 年 1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天运[2018]核字第 90009 号《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4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46,474.95 万元。其中: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扩建工程(BT 项目)以自筹资金实际支出 66,730.25 万元,已置换 35,272.06 万元;长春市第三净水厂提标改造工程(BT 项目)以自筹资金实际支出 21,618.44 万元,已置换 11,202.89 万元,合计置换金额为 46,474.95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不适用 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及时、准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其他情况 (二)先期投入资金的置换情况 2018 年 1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天运[2018]核字第 90009 号《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经保荐机构发表审核意 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 46,474.95 万元。其中:长春市第一净水 厂改扩建工程(BT 项目)以自筹资金实际支出 66,730.25 万元,已置换 35,272.06 万元;长 春市 第三净 水厂提标 改造 工程( BT 项目) 以自 筹资 金实际支出 21,618.44 万元,已置换 11,202.89 万元,合计置换金额为 46,474.95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88,348.69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6,474.95 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 况 无。 5 2、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无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无。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 (六)超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无。 (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的议案》, 决定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截止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项目结余资金共计 20,096.17 万元 (包括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 96.17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无 (九)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原因及剩余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无。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