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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8-082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授权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办具体购买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
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购买相关
投资产品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
品种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授
权期限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为: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资金安
全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首次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之日
止;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
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经办具体购买事宜。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资金安
全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
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要求的低风险投资品种,同时不影响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运营。
    4、投资期限
    投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9 年首次董事会定
期会议召开之日止;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低风险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投资产品投向及其进
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投资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
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
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
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
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投资
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批准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投资品种及期限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投资品种及期限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原《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购买相关产品的实际情况,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低风险
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相关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
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完善,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调整闲置自有资
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
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
资品种及期限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