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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的核查意见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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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鹏鹞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鹞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拟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
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低风险投资品种,同时不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和正常生产运营。

       (四)投资期限:投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
2019年首次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之日止;上述投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滚动使
用。

    (五)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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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事项在董事会的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

二、对公司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1、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低风险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投资产品投向及
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投资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
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
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
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
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
业务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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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投
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
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
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对原《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调整符合公司购买相关产品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
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相关
事项。

  (四)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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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内部控制完善,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调整闲置自有资
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的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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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及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袁成栋                  黄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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