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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9-019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至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
    2、因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股份出让方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为外国
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要求,其办理
本次业务需对股份转让协议进行公证,并提供经我国使、领馆认证的相关证明文件。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后,储辉、周峰将各自持有公司 24,000,000 股
股份,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5、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
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鹞环保”)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收到公司 5%以上股东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的通知,获悉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分别与储辉、周峰签署了《关于鹏鹞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为“《股份转让协议》”)。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储辉、周峰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 48,0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0.00%。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
9.06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434,880,000.00 元。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CIENA
ENTERPRISES         93,470,800         19.47%    48,000,000      -10.00%    45,470,800         9.47%
  LIMITED
   储辉                  0                 0     24,000,000       5.00%     24,000,000         5.00%

   周峰                  0                 0     24,000,000       5.00%     24,000,000         5.00%

   合计             93,470,800         19.47%        -              -       93,470,800        19.47%
               二、转让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注册地址:Jayla Place, Wickhams Cay 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本:186,894,614 股
               注册证书号码:1632759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2 月 18 日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SAP Investments Limited                     149,394,614            79.94%
           2      ASEAN China Water Holdings Limited          37,500,000             20.06%
                                合    计                      186,894,614            100.00%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受让方一
               姓名:储辉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20227****
    住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2、受让方二
    姓名:周峰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20821****
    住址:宜兴市龙池路 8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三)转让方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与受让方储辉、周峰之间在股权、
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也非一致行动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主体
    股份出让方: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股份受让方:储辉、周峰
    2、转让标的
    本次协议转让标的为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持有的上市公司 48,000,000
股股份(占鹏鹞环保股份总数的 1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及其附属权利。
    3、转让价款及支付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9.06 元/股,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肆亿叁仟肆
佰捌拾捌万元整(¥434,880,000.00)。
    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转让价款分期支付,具体安排如下:
    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后 10 个
工作日内,储辉、周峰分别向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支付第一期股份转让价
款,即 12,000,000 股×9.06 元/股=108,720,000.00 元,(大写:壹亿零捌佰柒拾
贰万元整);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 20 个工作日内,储辉、周峰分别向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指定账户支付转让尾款,即 12,000,000 股×9.06 元/股
=108,720,000.00 元,(大写:壹亿零捌佰柒拾贰万元整)。
       4、股份交割
       本协议生效后,股份出让方与股份受让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
转让的确认申请。
       本次协议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确认文件后二个工作日内,股份出让方与
股份受让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
记。
       5、权益归属
       本协议生效后至股份过户股份受让方期间,标的股份所对应的鹏鹞环保的损益
由股份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6、税费承担
       因本次协议转让的税费由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主体各自承担。
       7、信息披露
       股份出让方与股份受让方应相互配合履行与本次协议转让相关的信息披露义
务。
       8、股份出让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
       股份出让方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法律实体,拥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其项下
义务的主体资格和必要授权;
       股份出让方拟转让给股份受让方的标的股份系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不存在司
法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与负担;
       股份出让方不存在未向股份受让方披露的根据合理预期对股份受让方决定受让
标的股份或对股份转让价格具有实质影响的任何信息;
       股份出让方提供的与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所含信息均是真实、准
确和完整的。
       9、股份受让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股份受让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拥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主体资
格,股份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需要获得其他主体的事先同意;
    股份受让方保证拟支付给股份出让方的股份转让价款来源合法,承诺严格履行
协议约定的付款义务,按时支付转让价款;
    股份受让方保证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提供的有关自己的所有文件资料所含信息
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0、争议解决
    凡因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股份出让方与股份受让方均应首
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股份出让方与股份受让方一致同意提交上
海国际仲裁中心,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协议生效
    协议经股份出让方董事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股份受让方签字后成
立并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的
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
行的承诺的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与 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已披露的
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受让方储辉、周峰未持有公
司股份。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至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公司将持续关注相
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与储辉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
让协议》;
    2、《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与周峰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
让协议》;
    3、CIENA ENTERPRISES LIMITED 编制的《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4、储辉编制的《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周峰编制的《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