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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20-01-01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19-138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
营范围是:从事环保工程、水处理工程、 营范围是:从事环保工程、水处理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业务;从事机电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业务;从事机电
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业务;从事生活污水、 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业务;从事生活污水、
工业污水治理业务;环保材料、环保产 工业污水治理业务;环保设备的研发、
品、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集成、制 设计、集成、制造、销售、贸易代理;
造、销售、贸易代理;环保、水处理、 环保、水处理、市政公用领域的投资、
市政公用领域的投资、建设、运营;环 建设、运营;环境微生物技术、污泥处
境微生物技术、污泥处置技术、再生资 置技术、再生资源技术、非危险废弃物
源技术、非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处置技术 资源化处置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
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经营活动)
第七十四条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同时符 第七十四条 董事、监事的选举应同时符
合以下规定:                         合以下规定:
(一)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一)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二)股东大会进行董事、监事选举议 (二)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
案的表决时,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规定可以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
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 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集中使用;                           (三)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
(三)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公告 方式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方式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包括简历和基本情况),以使股东在
(包括简历和基本情况),以使股东在 投票前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投票前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四)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
(四)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
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   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其余的董
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其余的董 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名。
名。                                 (五)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
(五)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 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及其他情况。董事候
作经历、全部兼职及其他情况。董事候 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
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 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
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 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
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 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其中,独立董事
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其中,独立董事 的提名人应当对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
的提名人应当对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 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担任
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担任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士应当就其本人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士应当就其本人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
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 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
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 公布前述与独立董事有关的内容。
公布前述与独立董事有关的内容。       (六)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其候选
(六)由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其候选 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职工代表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职工代表 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提交职
监事的候选人由公司工会提名,提交职 工代表大会或其他职工民主选举机构选
工代表大会或其他职工民主选举机构选 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
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                 (七)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
(七)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 举提案的,除非股东大会另有决议,新
举提案的,除非股东大会另有决议,新 任董事、监事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任董事、监事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就任(如新任董事、监事尚未获得证
起就任(如新任董事、监事尚未获得证 券监管部门认定其任职资格的,其就任
券监管部门认定其任职资格的,其就任 时间应不早于获得任职资格的时间)。
时间应不早于获得任职资格的时间)。
    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以
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 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
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具体
                                     操作方法按照公司《股东大会累积投票
                                    制实施细则》执行。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以下权利:1、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本次变更的申请
文件;2、根据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对有关申请文件进行个别文字修改、补充;3、
办理与本次变更相关的其他事宜。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