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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鹏鹞环保: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2020-02-17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
施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0-023),于 2020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024),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回购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800,2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4%,最高成交价为 14.1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4,500,473.97元(不含交易费
用)。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