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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飞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28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7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10月25
日上午9:30在公司407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
出席董事5人,董事周艺女士、独立董事潘红波先生、独立董事杜建忠先生通讯
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章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
相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准确的
反映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
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更名并新增经营范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株洲飞鹿涂装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
鹿工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飞鹿工程主要承接防腐涂料的涂装业务,
公司拟将飞鹿工程打造成防腐工程施工、防水工程施工、地坪工程施工、建筑保
温工程施工以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等多领域业务的工程技术公司。未来,飞鹿工
程将面向更广大的业务市场,承接防腐、防水、地坪、保温、装饰装修等工程业
务。为实现上述目标,助力飞鹿工程的快速发展,满足飞鹿工程未来的资金需求,
公司拟对飞鹿工程增资、更名并新增经营范围。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
股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