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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丰电子: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17-06-21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7-00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
将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本公司依据《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监事的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
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会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
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样本见附件)
    1、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向公司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二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上的股东提名监事候选人时,每拥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可提名 1 位监事候选人,但最多不得超过监事会中股
东代表监事组成人数。
    2、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22 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
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期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受推荐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
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在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
须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
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身份证明。如是个人股东,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是法人股
东,则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的证明材料。
    3、推荐人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17 年 6 月 22 日 17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
(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 宁波江丰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Jie Pan
    电话:0574-58122405
    传真:0571-58122400
    邮编:315400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20 日
附件: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方式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监事候选人基本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
否符合公告
规定的条件




 个人简历


             (包含学历、职称等基本信息,详细描述工作履历、任职及兼职情况,可另附页)




 其他说明
(如适用)
             (明确说明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