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8-09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1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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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暂不存在优
先股股东,均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
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 710 室必创第一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表决《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代啸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鞠盈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唐智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选举朱红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 选举何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 选举龚道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表决《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2.1 选举苏金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王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杨玉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表决《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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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选举陶克非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 选举刘晓静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或文件。
议案 1、2、3 的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非独
立董事、监事时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3 人,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6
人,监事应选人数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应选人数(6)
1.00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1.01 选举代啸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鞠盈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唐智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朱红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何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龚道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应选人数(3)
2.00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2.01 选举苏金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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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选举王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杨玉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 应选人数(2)
3.00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选举陶克非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1 √
监事
选举刘晓静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2 √
监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 710 室必创第一会议
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
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
面信函或传真须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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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丹、刘晓静
联系电话:010-82783640
联系传真:010-82784200
联系邮箱:tzzgx@beetech.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一号汇众 2 号楼 710 室必创科技证券事
务部
邮政编码:100085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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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67
2、投票简称:必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应选人数(6)
1.00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1.01 选举代啸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鞠盈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唐智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朱红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何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龚道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 应选人数(3)
2.00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2.01 选举苏金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王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杨玉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 应选人数(2)
3.00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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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陶克非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1 √
监事
选举刘晓静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3.02 √
监事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
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
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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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17 年 8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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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必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_____________(先生/
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
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1.00 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 应选人数(6)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代啸宁为公司第二届
1.01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鞠盈然为公司第二届
1.02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唐智斌为公司第二届
1.03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朱红艳为公司第二届
1.04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何蕾为公司第二届董
1.05 √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龚道勇为公司第二届
1.06 √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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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2.00 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苏金其为公司第二届
2.01 √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王鑫为公司第二届董
2.02 √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杨玉华为公司第二届
2.03 √
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
3.00 应选人数(2)人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
选举陶克非为公司第二届
3.01 √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刘晓静为公司第二届
3.02 √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7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2017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请股东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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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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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
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卡号 持股数量 股
是否委托他人参 联系人
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
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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