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8-06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182,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518,899.87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154,231,100.13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
验字[2017]0170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截至 2018 年 6 月
投资总额(人民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30 日累计投入金
币万元) 金(人民币万元)
额(人民币万元)
工业无线传感器网络监测
1 9,800.00 9,000.00 798.48
系统产业化项目
MEMS 压力传感芯片及模
2 7,500.00 4,500.00 280.49
组产业化项目
无线传感器网络研发及测
3 2,900.00 1,923.11 1,930.51
试中心项目
合计 20,200.00 15,423.11 3,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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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
必创”)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
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
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
款产品等,需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
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
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
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将对资金收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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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募投项目建设和日
常经营活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
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
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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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7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以及 2017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启盈可选
期限理财 4 号(预约式))人民币 10,000 万元,投资收益人民币 210.58 万元,
2018 年 1 月 24 日到期后以定期存款的形式存放。
七、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属于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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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8 年 8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必创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综上所述,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
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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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必创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必创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必创科技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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