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3-03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债券代码:124003 债券简称:必创定转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3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8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3 月 11 日。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暂不存在优
先股股东,均为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并参加表
决,或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 710 室公司第一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1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2 发行价格
1.3 发行数量
1.4 锁定期安排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
1.00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01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1.02 发行价格 √
1.03 发行数量 √
1.04 锁定期安排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0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 710 室必创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
面信函或传真须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至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
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丹、刘晓静
联系电话:010-82783640
联系传真:010-82784200
联系邮箱:tzzgx@beetech.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一号汇众 2 号楼 710 室必创科技证券事
务部
邮政编码:100085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67
2、投票简称:必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
1.00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
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01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1.02 发行价格 √
1.03 发行数量 √
1.04 锁定期安排 √
(2)填报非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3)此次股东大会设置了“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
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3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2020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8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必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_____________(先生/
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
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1.00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01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1.02 发行价格 √
1.03 发行数量 √
1.04 锁定期安排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
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卡号 持股数量 股
是 否 委托 他 人 参 联系人
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
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