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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恩设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2019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6)和《关于召开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一)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19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4
单元 13 楼杰恩设计大会议室一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袁晓云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72,863,6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30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2,859,1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2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4,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2%。

    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863,2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277%;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23%;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863,2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277%;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23%;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863,2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277%;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23%;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863,2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7.4277%;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23%;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859,49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4,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73.3119%;反对 4,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88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863,2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1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7.4277%;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弃权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5723%;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862,9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4,8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984%;反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股份的 1.9293%;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23%;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提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862,94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0%;反对 3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弃权 4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回避 0 股,占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股份的95.4984%;反对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1.9293%;弃权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5723%;回避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泰和泰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