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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恩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09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独立董事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 2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不再为上述原激励对象办理其已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登记事项。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系在公
司确定授予日后且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报登记限
制性股票之前;同时,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授权调整本激励计划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调整
后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97.75 万股调整至 96.00 万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99 人调整至 97 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维:




冯瑞青:




张志清: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