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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宁股份: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19-06-12  

						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
收到第二届董事徐芙蓉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芙蓉女士因年龄及个人原因
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目前,
公司董事 8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鉴于上述情况,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高月琴女士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聘任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高月琴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1 日
附件:
    高月琴女士,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
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10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担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审计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杭
州大搜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高级财务报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月琴女士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邹家春先生之间无关联关系。高月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
行人目录,高月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