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2020-04-10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0]1070号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宁股
份)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0]106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沪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1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沪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
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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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沪宁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沪宁股份
2019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
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沪宁股份2019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
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沪宁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己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鹏飞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萍
报告日期: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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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市公司核 2019 年度占用累
资 金 占 用 方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2019 年期初占用 2019 年度占用资 2019 年度偿还 2019 年期末占 占 用 形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算的会计科 计发生金额(不含 占用性质
名称 的关联关系 资金余额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成原因
目 利息)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总 计 - - - - - - - - - -
上市公司核 2019 年度往来累
资 金 往 来 方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 2019 年期初往来 2019 年度往来资 2019 年度偿还 2019 年期末往 往 来 形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算的会计科 计发生金额(不含 往来性质
名称 的关联关系 资金余额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成原因
目 利息)
- - - - - - - - - -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杭州卡斯丁机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
电设备制造有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300.00 - 33.30 1,333.30 - 暂借款 非经营性
属企业
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 - - - - - - - - - -
法人 - - - - - - -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 - - - - - - - - - -
业 - - - - - - - - - -
总 计 - - - 1,300.00 - 33.30 1,333.30 - - -
法定代表人:邹家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月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月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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