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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富满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09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在合肥高新区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亿元整的全

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对外投资封装工厂的运营主体,有利于更好的建设封装工

厂,加快投资进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合肥高新区成立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 亿元整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对外投资封装工厂的运营主体;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一)】




     独立董事:




           雷鑑铭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二)】




     独立董事:




           李瑶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三)】




     独立董事:




           李道远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