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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8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
供的相关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
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饶育蕾:




   金湘亮:




   刘爱明: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