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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09-07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7-014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与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可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
和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上述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
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
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941,16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48 元,共计
募集资金人民币 236,941,096.16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 16,500,000.00 元后的
募集资金 220,441,096.16 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已预付的承销保荐费
355,268.14 元(不含增值税)、审计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交易所手
续费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648,589.24 元(不含增值税)后,加
上承销保荐费可抵扣增值税 933,962.2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9,371,201.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1025855_B01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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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拟投入项目请参考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募投
项目的相关章节。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
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专户A:账号为8001 6448 5509 020,截至2017年7月4日,专户余额为6,281
万元。

    专户B:账号为8001 6448 5509 038,截至2017年7月4日,专户余额为4,187
万元。

    专户C:账号为8001 6448 5509 011,截至2017年7月4日,专户余额为
115,761,096.16元(其中含未支付的上市费用11,069,895.12元)。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一切正常,现金流健康,企业上一个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净
资产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目前也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
施进度、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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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对额度上限为 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决议有效期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
效。
    4、具体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管理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具体事
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后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现金管理的品
种、额度、期限和预期收益等。公司开立或者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
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
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公司日常运营需求和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投入计划进行
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对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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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收益及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
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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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科微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国科微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