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2018-01-04
国科微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17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微”、“公司”)创业板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国科微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
构应尽的职责,对国科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
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17 年 12 月 27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国科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12 月 27 日,培训小组采取现场授课和组织学习培训资料的方式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主要涉及如下两
个方面:
1、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培训小组介绍了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的相关内容,从“总体要求”、“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
方面,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讲解。
2、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规范
2017 年 5 月 26 日,证监会发布了标题为《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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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若干规定》(【2017】9 号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若干规定》”)。翌日,深圳
证券交易所在前述《减持若干规定》的基础上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自律规定。
该规定针对此前 A 股市场在股份减持方面存在的一些弊端和问题进行约束,旨在
维护证券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向好发展。
在上述背景下,培训小组介绍了《减持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出台的背
景、适用范围及具体规定。并对接受培训人员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了对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规范的理解,强化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减
持其持有股份时的合规意识。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国科微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人员包括:宋健、翟宇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
人员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1 向平 董事、董事长
2 傅军 董事、总经理
3 徐泽兵 董事、副总经理
4 姜黎 董事、副总经理
5 贺光平 董事
6 赵烨 董事
7 金湘亮 独立董事
8 刘爱明 独立董事
9 饶育蕾 独立董事
10 黄新军 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11 黄露华 监事
12 余峰 监事
13 周士兵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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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龚静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5 黄然 证券事务代表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国科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以及创业
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了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范的理解。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国科微的规范
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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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期 2017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宋健 高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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